数据 ID 0e92bd0b9030dcac |
药品通用名 西咪替丁片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557 |
药品类别 化学药品 |
药品包装规格 0.2g*60片 |
剂型 片剂 |
给药方式 口服给药 |
生产企业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是否双跨- |
是否处方药/OTC信息甲类 OTC |
ATC 分类 XA02B |
ATC 名称 消化道溃疡和胃食管返流病治疗药物 |
是否原研药否 |
是否通过一致性评价否 |
上市许可人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拥军路北 |
生产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14号(北京市顺义区拥军路北) |
上市批准时间 2020-11-27 |
药监局状态正常 |
是否国产药品否 |
医保药品编码 XA02BAX011A001010100202 |
药品禁忌 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 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禁用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严重呼吸系统病患者慎用 脑器质性疾病患者慎用 |
药品适应症 胃痛 反酸 胃灼热 |
药品成分 西咪替丁 |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西咪替丁, 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适应症 1.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2.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规格 0.2g |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不良反应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若与氢氧化铝,氧化镁等抗酸剂合用时,本品的吸收可能减少,故一般不提倡同用。 2、本品与硝西泮(硝基安定)、地西泮(安定)、茶碱、普萘洛尔(心得安)、苯妥英钠、阿司匹林等同用时,均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作用增强,出现不良反应,甚至是毒性反应,故本品不宜与这些药物同用。 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等同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 密封保存。 |
有效期 三年 |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
儿童用药 1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老年患者用药 用量酌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屏障,孕妇禁用。本品能进入乳汁,哺乳期妇女禁用。 |
药物过量 常见有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以及心动过速。处理:首先清除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药物,并给予临床监护及支持疗法,出现呼吸衰竭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动过速者可给予β-受体阻滞剂。 |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约60%~70%由肠道迅速吸收,血药浓度达峰时间(tmax)为45~90分钟。口服生物利用度(F)约为70%,年轻人对本品的吸收情况往往较老年人好。血浆蛋白结合率低。服用300mg平均峰浓度(Cmax)为1.44μg/ml,可抑制基础胃酸分泌50%达4~5小时。本品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除脑以外),在肝脏内代谢,主要经肾排泄。24小时后口服量的约48%以原形自肾排出;10%从粪便排出。本品可经血液透析清除。肾功能正常时半衰期(t1/2)为2小时,肌酐清除率在20~50ml/分,半衰期(t1/2)为2.9小时,当<20ml/分时为3.7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为5小时。本品可经胎盘转运和从乳汁排出。 |